关于评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2浏览次数:1287

 

关于评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奖助学金”(下称“奖助学金”)是由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基金”)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旨在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助学金包括贫困生助学金和奖学金,此次进行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审。根据奖助学金要求,现将该项奖助学金评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在读本科生。

 

二、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资助对象为东南大学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质量优良;

 

3、经学校认定的该学年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需提交家庭所在地方有关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优先考虑;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5、品行端正,生活俭朴,遵守法纪,无不良习惯。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1.本学期共评选472014级本科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两年(通过基金会面试并且第二年年度考核合格等);

 

2.根据奖助学金评选要求,按11.5进行差额评定;

 

3.名额见附件1.5原则上各院系按照名额分配表进行申报,如果个别院(系)有特别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同学需增加名额,请与学办贺正然联系;

 

四、评选程序

 

1.学生需在928日前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须提供个人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对该项助学金的认识、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生活等方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必须手写]、填写《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见本通知附件);

 

2.学院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请务必于928前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学生的书面申请书(请提供1份原版,1份复印件)、申请表(一式两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2份)、大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新鸿基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以及【新生評分表】)送学生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学生处评审办公室复核材料、评审,并呈送校工作小组;

 

4.校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同时呈交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5.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将审核结果呈报基金董事会,基金董事会研究决定最后获得资助的47名同学的名单;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特别是学生家庭情况等的审查工作。

 

 

 

 

 

 

 

附注: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将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此次进行的是贫困生助学金评审,奖学金的评审将于20163月份进行评审。

 

奖学金的基本要求为:

 

1、获得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

 

2、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无首修不及格。

 

请院(系)在此次贫困生助学金评审中尽量推荐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

 

 

 

材料报送:1.2申请表、1.4新生評分表、1.3《新鸿基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余材料提供纸质版。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贺正然

 

联系电话:52090283

 

 1.2新鴻基助學金申請表:

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509/220952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