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磐石计划” (2015年第2期)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5浏览次数:2373

 

关于开展东南大学“磐石计划” (2015年第2期)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校区团委、各院系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群团组织要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的重要要求,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团要管团”四维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东南大学“磐石计划” (2015年第2期)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各院系基层团支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报审批流程

 

项目申报(团支部)→院系初审(院系团委)→立项评审(校团委项目管理办公室)→立项公示(校团委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文公布(校团委)→结题验收(校团委项目管理办公室)。

 

相关申报审批流程详见《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实施办法》。

 

 

 

三、申报主题

 

东南大学“磐石计划”(2015年第2期)可选主题共5个,各团支部可围绕相应的主题进行立项申报。此外,各团支部还可依据团支部自身建设需要提出自拟主题。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主题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3

7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

3

7

“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体育活动

3

7

“校训育人”及其他校园文化相关活动

3

5

“公益力量,梦想起航”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2

5

自选主题

4

10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宣传启动阶段(111-114日):各院系团委根据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宣传和积极动员,指导各团支部充分认识“磐石计划”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活动的申报组织工作。申报项目的团支部需本着“主题鲜明、全员参与、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相应申报主题,积极策划团日活动,认真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2、院系初审阶段(115-117日):各院系团委对所属团支部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初步筛选,严格把握上报数量和质量,指导各团支部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择优上报校团委。

 

3、立项评审阶段(118-1111日):校团委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成评审小组,对院系推荐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为本期正式立项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团支部可获得相应经费支持并应扎实开展活动。

 

4、结题验收阶段。项目完成后,由“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前需提交项目开展的各项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经整理归类的原始记录以及图片、视频等各项成果支撑材料和电子文档。短期项目开展时间为半个学年,于2016年春季验收。长期项目开展时间为1个学年,于2016年秋季验收。

 

 

 

五、活动申报方式

 

1、各团支部应认真填写《东南大学“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项目申报表》,院系团委集中汇总并填写《东南大学2015年第二期“磐石计划”申报汇总表》。所有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上报校团委“磐石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此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各院系只需将电子版材料(包括院系申报汇总表、院系内各支部项目申报表及其项目策划书)发送至 seuorg@163.com

 

3、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9日下午17点,逾期不再受理。“磐石计划”(2015年第2期)项目申报工作的联系人:袁琴,联系电话:025-52090185

 

信息学院:117日晚前将资料汇总(申报表、项目书、答辩ppt)给党团建中心,118日晚进行第一次公开答辩,119日中午进行第二次公开答辩。

 

开展东南大学“磐石计划”(2015年第2期)的申报工作是积极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在学校基层团支部中根据相关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全面调动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团组织活力,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希望各院系团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实施。东南大学“磐石计划”(2015年第2期)申报情况将列入东南大学共青团工作年终考核体系。

 

 

 

共青团东南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3

东南大学“磐石计划”(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专项)项目申报表:

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511/050927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