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2浏览次数:1337

关于举办“诚信,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的通知

 

各院(系):

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开展“诚信,与青春同行主题活动暨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及展期协议,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位,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1、时间地点: 66 下午 100   九龙湖校区  J1-111

2、参加对象:201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2016年贷款到期的休学学生)2016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

对于四牌楼校区和丁家桥校区的毕业生,也请到九龙湖要求办理。

3、  继续读研的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含本校读研和外校读研)。

4、携带材料:所有签协议的学生需要携带贷款时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个人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卡)及其对应的“卡详细查询单”(可到中国银行各网点打印,交易代码“037440”或“037441”)、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签订贷款展期协议的学生,还需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请各院(系)仔细核对附件名单,修正相关信息,查漏补缺。只有一次办理机会,办理现场签到,通知学生务必准时参加以免影响其毕业离校手续的正常办理。

6、请各院(系)指定负责老师到场,组织指导本院(系)学生签协议。

7、如院(系)负责老师要请假,请与施杰老师联系。

 

 

 

 

特别要求:

2015年政策调整为本校读研和校外读研的同学均可以办理展期,但是要求必须要携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暂时没有录取通知书,必须要有院系出具的可以证明其被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学院签字盖章。

 

 

中国银行玄武支行:洪武北路127

联系电话:84723331-351     移动电话:1531299554218951622102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4

联系电话:025-52090282     Emailjshi@seu.edu.cn

 

附件1201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附件2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

 

 

 

东南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