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0浏览次数:1780


 

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

 

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拟)

序号

年级

国奖

校长奖

励志

1

13

4

2

32(含无锡分校)

2

14

5

3

3

15

5

3

 

合计

14

8

32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评选流程:1)各年级于930日前完成年级内报名和资格初审,公示候选人名单以及评选方式。2109日前完成公开评审工作,1010日前公示结果。

 

 

 

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在新学工中进行审核,系统开放时间为922-1012日;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以上三种奖项均需提供3000字个人事迹一份,内含至少一张清晰生活照,材料纸质+电子档各一,叙事性强,突出优势和特色,不得抄袭。

 

2.各类奖项还需要:

 

个人提供: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打印),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打印),请提供成绩单;

 

 

 

 

院系提供:院系评审报告 纸质版一式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表也需发至杨玲玲OA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

 

今年将在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各院(系)请将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52090282

 

 

 

附件下载:

 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609/20202208.zip

 

 

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