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3浏览次数:1138

 

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我校2016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院(系)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院(系)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

 

编号

类别

说明

项目名称

资助单位

奖励金额

奖励学生

奖励要求及说明

信息名额

1

奖学金

 

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

香港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

本科生

填写甲方提供的“刘永龄奖助学金获得者简况表”,助学金同时提供家庭所在地区政府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

14级、15级各1

2

奖助学金

 

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奖助学基金

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

3500

广东籍

 

3名,各年级均可参评

3

助学金

 

刘永龄助学金

香港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000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电子学院

填写甲方提供的“刘永龄奖助学金获得者简况表”,助学金同时提供家庭所在地区政府部门提供的经济困难证明

151

 

 

 

22016年东南大学秋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见名额分配表中具体要求;

 

3、申请人需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奖惩服务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通过审核的名单进行公示;

 

4、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1926-928日间,新学工系统中“学生申请”,按照各年级的具体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21010日前,各年级评审完毕并公示。

 

2、各院(系)请于20161013日前将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的奖、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附件:刘永龄奖,助学金获得者简况表

 

联系人:杨玲玲         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0923

 

 

 

 

 

 注意事项:

 

1、附件中用学院名称命名的Excel文件已注明了各奖项的项目名称,金额,对应的奖励人员,奖励要求,以及每个学院的名额,请按照要求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推荐人选。

 

2、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并院系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3、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请各院系务必提供评审报告,并将纸质版材料及评审报告于1013日前交至学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请于20161012日前交。)

 

4、如有新学工系统中奖项不能申请,数量限定器与通知不符,不能按通知要求评出符合条件学生以及其他情况,请及时致电025-52090282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