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4、2015级学生中推荐选拔“伯藜助学金”
受助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要求,我校3名2014级、3名2015级伯藜助学金获得者审核不通过,现启动更换的评审工作。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4级、2015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
“伯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伍仟圆(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2、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3、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4、成绩优良(成绩排名专业前50%,无首修不及格情况)
4、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2016年认定的我校贫困生);
5、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四、名额要求:全校2014级3名、2015级3名,各院系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请推荐有创业意向各方面特出的学生),已获得其他大额企业及校友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参加遴选。
五、评审办法
1、各院(系)推荐合适人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3、报送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
4、受助学生按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五、请于10月20日下午3:00前将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和家庭情况调查表)报送至学生处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