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单项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2303

 

关于开展2016年东南大学单项奖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2016年东南大学单项奖评选工作于今日开始,请各院(系)做好相关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办法

 

见大学生手册

 

二、评选要求

 

院(系)于1130日之前完成单项奖评选,并完成学工系统审核,最终获奖同学以学工系统为准。

 

 请信息学院各年级组织评选,于1121前评选完毕并由辅导员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审核。

 

三、发放

 

审核完成后,请各院系从学工系统中下载名单,并根据财务处要求上传到学校财务处酬金发放系统,下载发放明细,院系签字盖章后,上报财务处。

 

 

 

联系人:杨玲玲  贺正然                联系电话:52090282

 

2016118

 

附件一:单项奖学金申报表(申请者本人填写)

 

附件二: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班长汇总填写)

 

附件三: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东南大学单项奖实施办法

 

为充分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与特长发展相结合而设立该奖项。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在以下所设奖项方面表现突出;

 

2.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成绩必须在良及以上。

 

第二条 单项奖奖项

 

1.创新实践优秀奖(由教务处、团委根据创新实践成果鉴定或评选结果评出),奖励额度另定;

 

2.文化素质教育实践优秀奖(由文化素质教育中心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8%,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3学习进步奖,每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提高1.5以上者可获此奖,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4社会工作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5体育活动优秀奖(由体育系和各院系根据体育竞赛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6文艺活动优秀奖(由艺术指导中心和各院系根据文艺活动开展情况及成绩确定获奖人),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7.社会实践优秀奖(由团委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10%,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8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由学生处、团委和各院系组织评选),最高获奖比例不超过5%,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人;

 

9见义勇为奖(由保卫处和各院系确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人。

 

第三条 以上各奖可兼得。

 

第四条 本条例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