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第三批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842

 

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第三批春季助学金(增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根据《东南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结合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7年东南大学第二批春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一名学生每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附后

 

2、东南大学2017年第二批春季奖助学金申请对象及要求见名额分配表中具体要求;

 

3、申请人需通过系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并报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5、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正式公布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开放时间段为2017420-2017421日,“学院审核”开放时间段为20174月21日-2017424日。

 

信息学院计划于421日前完成申报和评审,若各年级有具体要求请以年级辅导员通知为准。

 

2、各学院将经学院公示后的评审结果于2017424日前将所有材料交东南大学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联系人:贺正然         联系电话:52090282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417

 

 

类型 名称   金额 参评条件 名额
助学金
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贫困生助学金 C级贫困助学金: 3000 所有参与评选“南京安徽商会•同曦集团东南大学助学基金”的同学必须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
1)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2) 由学校认定的当年贫困的安徽籍全日制本科生;
3) 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
4)成绩优良且必修课无首修不及格(用于A、B级奖助学金);
5)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申报奖助学金,在全校范围内按上一学期成绩排名(同专业年级排名)顺序及相关申报材料确定获奖人员和等级。(A,B级奖助学金原则上在二、三、四年级中产生)大一新生可参照入学成绩评定
 
 
 

 

 

 注意事项:

 

1、附件中用学院名称命名的Excel文件已注明了各奖项的项目名称,金额,对应的奖励人员,奖励要求,以及每个学院的名额,请按照要求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奖助学金推荐人选。

 

2、所有奖助学金都需要学生通过系统申请并学院审核,所提交的《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和《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律从新学工系统导出打印,表格总共三页,第23页需正反打印,表格格式不得变动,照片请务必贴好。

 

3、奖学金、奖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均为一式一份,其中奖助学金如果要求是家庭经济困难生的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助学金纸质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均为一式一份。请各学院务必提供评审报告,并将纸质版材料及评审报告于0424日前交至学办。

 

4、如遇系统中奖项不能申请,数量限定器与通知不符,不能按通知要求评出符合条件学生以及其他情况,请及时致电025-52090282

 

注意:申请奖、助学金学生在学工系统中的信息务必要准确无误(联系电话、邮箱等),如果个人信息有误请同学及时在学工系统中更正,否则申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