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同学按照附文要求于5月3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毕业确认手续,学校审核后,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按手印,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存,另一份于6月1日11:00前交到所在校区学办。
学号 |
150695 |
150862 |
150605 |
150681 |
150732 |
150740 |
150844 |
150793 |
150876 |
150581 |
150635 |
150872 |
150675 |
150771 |
150680 |
150840 |
150742 |
附文:
各学院: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开发银行在业务系统中设置了“毕业确认”功能。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函[2013]17号)精神,现将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手续,确认手续主要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中进行,有关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地址: https://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在学生生源地所在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
2、学生点击在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
3、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处理并告知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二、学校审核后,学生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经签字按手印后,一份自己留存,另一份交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研究生的毕业确认表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三、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工作,确保所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都能全面正确了解贷款政策,树立按时履行贷款本息意识。
四、时间安排
1、生源地贷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业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更新个人相关信息(5月31日前);
2、学校审核后,学生自行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按手印,一份自己留存,另一份毕业确认表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特别提醒:生源地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手续为毕业离校手续之一,只有完成毕业确认后才可离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