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顾青瑶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2624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三)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2015

2016

2017

合计

国家奖学金

4

6

5

15

校长奖学金

2

3

3

8

励志奖学金

35(不分年级,综合评定)

备注:

以上参考2017-2018年度各年级实际在籍学生数比例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学工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时间安排:

1927-28日:各年级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公示资格和评选办法。

2930日前:各年级评选完毕,公示

3108日前:公示无异议,完成纸质表格提交复核签字盖章

41010日前:提交学生处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申请材料

13000字以上个人事迹一份,可打印。若重复申请,事迹材料一份即可。

2)纸质申请表(详见附件,提醒:PDF填写请务必使用Acrobat Reader X以上版本,如果没有相关版本,请提前安装安装包。

3)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4)成绩单

5)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6)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资格初审表

具体填写请参照附件上的要求,并按照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补充: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及宣讲团

今年将在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选拔部分学生组成“东南大学国奖宣讲团”,在学校及学院层面开展突出事迹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三:《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六:《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七:《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附件八:《申报资格初审表》

国奖附件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