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实施,着力建设一支符合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决定面向东南大学选调应届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为长春市及所辖城区公务员法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岗位,具体岗位见《2022年长春市面向东南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学历学位相关要求:部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2022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最迟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研究生毕业的当年考录的本科院校应为本科一批院校。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连续半年担任过学生干部;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上述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8.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或受过处分人员,或有《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具体选调章程文件请下载附件一,选调岗位参看附件二,报名推荐表在附件三,汇总表在附件四。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在11月1日中午12点前发送附件三、四到邮箱1924586849@qq.com,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长春选调报名。
附件1.长春市2022年面向东南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公告.doc
附件2.2022年长春市面向东南大学招录专业选调生职位及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4.2022年长春市定向招录专业选调生报名人选汇总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