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汉卿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91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相关要求,结合《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符合校三好学生条件;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八)国家奖学金的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在10%-30%之间,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前期已进行国奖破格报名,我院第二次批次国奖破格无人报名】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院名额较第一次名额翻倍。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德育为先,严禁不正之风。

(一)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根据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获奖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以学院/大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三)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国家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结果报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阅;

(四)审阅通过后由学生处负责将待签字盖章的申请审批表发放给各学院(返还时间待通知),收齐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教育部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五、评审主要内容

(一)材料完整性。主要指上报材料是否及时、齐全、完备。

(二)程序规范性。主要指国家奖学金初评和审核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三)条件相符性。主要是指入选学生的总和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六、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批复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意见,向获奖学生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七、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并公示,获奖学生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请学院及时完成系统审核。

 

奖项

系统开放时间

国家奖学金

1031-113

 

(二)材料提交要求(大类材料需要统一交,请勿分专业交,请勿和学院一起交)

电子版(发至辅导员,请将文件打包,并命名国奖申请+姓名+学号):

1.(命名学号+姓名+审批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勿使用第一批申请审批表

2.学生个人电子成绩单(命名为“学号+姓名+成绩单”);

八、情况说明:

第一批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此次无需申请。本学期获评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第二批国奖,若获评第二批国奖,则剩余奖学金后续评审,若未获评第二批国奖则维持原奖项不变。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申请审批表.xlsx

附件3.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东南大学信息学院学办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