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关于做好2025年东南大学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汉卿发布时间:2025-06-12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流程

2023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线运行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2024年对系统进行升级,新增了基层就业复核、在职在岗确认、资金管理利息代偿和资金清算等功能。2024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通过系统开展

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工作继续通过系统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本科生管理办公室不再单独组织系统应用培训(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2-教师附件3-学生,学院辅导员在登录基层就业系统前,请先登录此前注册的全国资助办公系统,点击内部组织-授权管理,对用户进行授权,授予基层就业本专科学院审核人员权限。授权成功后,即可登录使用基层就业系统。

各学院无需另报其他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如有需单独说明的特殊情况或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管理办公室联系。

步骤

流程

系统操作模块

截止时间

步骤

2024毕业生

基层就业复核申请

基层就业复核

6月20日前

步骤

2025届毕业生:

基层就业申报

基层就业申请

0820日前

步骤

2024届申请复核通过的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在职在岗确认

0820日前

2023及2024届毕业生:

在职在岗确认

在职在岗确认

0820日前



二、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申请条件

补偿代偿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单位岗位4方面相关要求具体申请条件请见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

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8月20日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注册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如不能注册请于QQ群(927463768)内@罗锦鹏老师进行后台操作处理。

特别提醒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尚不明确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提交申请材料!错过不可补报!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为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不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个人垫付利息由国家回补。学生可以登录高级财务平台http://caiwuchujf.seu.edu.cn






查询学费金额。



2. 学院审核9月10

3. 学校审核【9月15日前】

学生处管理办参考财务系统学费金额、附件1(审核说明)进行系统审核

4. 学院盖章【9月20日前】

学院在系统中导出表格,完成学院签字盖章后至财务处审核。《申请表》中的学费信息以财务处查询为准,财务处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并交至学生处管理办。(不一致需要重新提交,非常复杂,前期务必核对确保一致)

5.学校盖章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30日前

6.代偿金发放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获批的名单和金额通知学校后,管理办办理发放工作。毕业生获批的代偿金共分三次发放完毕,分别为33%,33%及34%,具体发放时间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时间为准。

7.在职在岗确认

代偿获批毕业生约在20266月及20276月底前(未交学生无法代偿剩余学费)需提交《在职在岗证明》,学校根据在职在岗审核情况汇总后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第二及第三次代偿补偿金。获批学生的在职在岗审核通过后,才会发放下一年度代偿金。

注意事项及说明

1.请学院根据政策文件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2025版审核说明(附件1),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2.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暂不能落实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的2025年毕业生(含101日—1231日期间毕业),未能在09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5年09月3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若复核时未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生在报送时应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学院应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报送,此项材料须报送到教育部,错过申请无法补报!务必提醒学生及时申请!

4.为了将代偿金及时打到学生帐户,请申请学生保留三年使用学校的中国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如果申请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请自行按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产生逾期学校与银行概不负责。

5.学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经学院审核后汇总上报,学院请根据通知和相关附件要求来审核学生的材料,不符合代偿要求的不予报送。

6.申请学生需加入SEU学费代偿贷款代偿QQ群:927463768后期通知将通过QQ群发送。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报学生处管理办,否则将影响通知发送和资金发放,后果自负。

7.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对于尚未结清的贷款,无论将来是否获得代偿资格均应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如因未按时还款造成的违约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代偿补偿审批通过后,对于获得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应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8.申请代偿类型时,申请学生可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例如,某同学四年实际缴纳学费为26500元,此同学大二才开始贷款8000元/年,三年共贷款24000元,那么他应该申请学费代偿;如果此同学大一开始申请贷款,四年共贷款32000元,毕业后产生利息加学费超过26500元,那么他应该申请贷款代偿。

9.本次对存在选调分派等情况需要二次定岗以及虽不存在二次定岗,但无法直观鉴别工作地点的毕业生,申请时应当出具能够证明从事的工作岗位及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该材料须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10.本次审核通过后还有两年在职在岗审核,每年在职在岗审核通过后才会发放下一年度代偿金。时间约为20266月和20276月。如电话变更请及时联系学生处管理办025-52090282),因未联系导致审核不过,请自行承担责任。

11.系统填报注意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短信,务必准确。如果登录失败可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次登录。填写基本信息时,学校名称选择“东南大学”,院系名称选择所在院系,毕业年份选择“2025”。系统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模板,请同学们务必如实填写。上传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或图片且1MB内。


三、2023及2024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组织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9月1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做好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

1.各学院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3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未通过审核的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0625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待学校及中央审核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1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

学生处本科生管理办

办公室电话:025-52090282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附件5.参考文件:就业证明.doc

附件6.参考文件:二次分配就业证明.doc


东南大学信息学院学办

2025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