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本]关于评选“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2浏览次数:3216

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决定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第五轮资助,申报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系)初审公示后推荐,最后报学生处,由海协教育基金会审定后确定资助对象。

一、资助对象

江苏省境内在籍在读、品学特别优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二年级学生(不含接受成人教育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年每人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贴费五千元人民币。连续资助到本科毕业。学杂费、住宿费分学年发放,生活费分月或季度发放。

三、资助对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道德品质良好,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上一学年成绩为同年级同专业前15%.对某一门学科比赛获省级以上重大竞赛一等奖的可优先考虑。

3、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本人无不良生活习惯。

5、有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一个学期不少于两次。

6、归侨侨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申报名额及资助金额

总名额:十二名      5000//

每院系的限报一名,经学生处初审,15名同学参加面试

五、跟踪考核

基金会与大学每年将对受助大学生进行跟踪考核,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取消受助资格。空缺名额在同年级中补充推荐。

六、上交材料

1、“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一份纸质版,一份电子版)

2、家庭经济状况详细说明(说明请尽量详尽,学生书写)

3、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4、院(系)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

5、院系加盖公章的品学鉴定

请于1026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交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七、学工系统务必于1026上午10点前完成审核提交。

地点:九龙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23

联系人:童伟  李晓东

电话: 52090282

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东南大学学生处学办

20101022

 

   附:“江苏海协教育基金会”助困奖学金申请表  

           http://radio.seu.edu.cn/upfiles/files/201010/2212322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