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本科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2834

http://bwc.seu.edu.cn/s/87/t/345/44/a6/info83110.htm

2013年本科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

 

    一、本科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的流程:教务处审核毕业生资格,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到证,保卫处根据学生处的派遣信息开具《户口迁移证》。院系集中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二、本科生毕业后的去向和办理方法:
    1、升学:升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以保留到学校至研究生毕业。升外校研究生的,保卫处根据院系提交的《2013年本科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办理《户口迁移证》。
    2、就业:有就业单位的,到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到证,保卫处根据学生处就业办的派遣信息开具《户口迁移证》。
    3、自主创业、出国和准备考研的:毕业后自主创业、出国和准备继续考研的,到学生处就业办申请回原籍的报到证。户口不会自动返回原籍。

    三、特别提醒: 
    1、如果要办理签证、护照、港澳通行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与户口相关的事项,一定要在向学生处申请报到证之前全部办理完毕。上述事项与户口迁移在时间上有冲突。
    2、委托办理:本人不能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可以委托同学代办。代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代办户口事项委托书》(《代办户口事项委托书》可以从保卫处网页下载)。若到公安机关办理,则必须是本人。
    3、公安机关要求: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地址必须和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到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就业的以落户函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升学到外校的,户口迁移地址以升入学校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  更改户口迁移地址的,由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办理(地址:中山东路283号)。
    4、延期和改派: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在有效期内到迁入地办理落户,若户口迁移证过期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延期;如果与原单位解约,必须在毕业当年到学生处就业办申请开具到新单位的报到证,持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地址的改派。
    5、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九龙湖校区在保卫处一楼办证大厅,电话52090108;四牌楼校区在沙塘园2号102室,电话83792086;丁家桥校区在行政楼117室,电话83272461。 
    注:户口迁移证延期和改派:四牌楼2号的到玄武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丁家桥87号的到鼓楼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