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小仟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等要求,引导本科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本科生开展学科交叉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本年度学校拟推荐立项170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与170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级别:包括国创项目与省创项目。

 2、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含思政类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项目团队不得超过6人。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团队不得超过6人。

3、为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人才,本年度国创、省创项目鼓励本科生跨院系组队、跨学科开展交叉综合研究,支持本科生积极探索智慧交通、智能穿戴、医工交叉、人工智能+X等重点领域方向学科交叉,创新性突出、研究前景广阔的学科交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获得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项目组具有申报2024年国创、省创项目的资格。由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研究撰写出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在系统中完成申报。

2、每位学生同时参与的国创、省创项目合计限2项,且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的国创、省创项目限1项。

3、申报项目须配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丰富的科研经验。

4、如成功立项国创、省创项目,结题时须有显著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发表论文、专利授权、软件等。凡是依托项目完成的成果,并且最终作为结题成果,均须标注受国家级或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

5、国创、省创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项目结题应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倒数第二个学期完成

三、经费支持

国创项目研究经费预算为20000/项,非理工科专业项目研究经费预算为12000/项;省创项目研究经费预算为8000/项。各学院应指导、监督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制定项目经费预算。

四、申报流程

有报名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填写立项申报表,立项申报表将作为评审国省创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网址:教务处--办事平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系统—访问新版。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立项申报表模板见附件2。国创、省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4425

国创、省创项目负责人申报结束后,指导教师须登录系统填写指导意见,截止日期:2024426

学院课外研学活动指导小组也须登录系统填写学院推荐意见,推荐截止日期:2024513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2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一览表.pdf